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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影视投融资浅尝股权投资模式

发布时间:2013-09-23 11:16:34    作者:申雪娇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值金秋,“十一档”电影汹涌来袭。票房市场高歌猛进的背后,商业银行在影视文化方面的投融资方式也在悄然演进。

  由于影视类投资的未来现金流可控性较差,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过去商业银行对该类项目十分谨慎。但随着近年来票房市场愈加火爆,院线铺设日趋完善,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加入到对影视项目的投融资之中。

银行股躁动为哪般

  2006年,招商银行(,问诊)与华谊兄弟(,问诊)签署了贷款合同,支持其拍摄电影《集结号》。这笔贷款除了由华谊兄弟的两家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外,王中军还签署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私人的住宅、艺术品等均被银行作为抵押品估值。

  2011年,北京银行(,问诊)以版权质押、第三方保证的组合担保方式,为博纳影业提供一次性“打包”贷款1亿元,用于电影《龙门飞甲》、《美丽人生》等多部电影以及电视剧《十月围城》的拍摄。

  同年12月,民生银行(,问诊)投行部为张艺谋指导的电影《金陵十三钗》提供1.5亿元贷款,以该电影版权作为质押。该贷款创造了国内金融机构投资电影单片金额的新纪录,引起一时轰动。

  更为重要的是,从去年开始,部分银行同时也在影视投资项目上低调开展了产品创新,从简单的抵押贷款融资向信用贷款融资过渡,甚至开始尝试投行化的股权投资模式。

转型信用担保模式

  民生银行文化事业部总经理万晓芳告诉记者,影视作品属于轻经济周期的文化快销产品,同时符合国家将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战略规划。因此,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的情况下,影视投资比以往更具有吸引力。

  但另一方面,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商业银行目前在影视文化方面仍以信贷类业务为主。万晓芳同时表示,通过近两年的摸索,影视类信贷项目已经从传统的抵押贷款向担保贷款、信用贷款转型,并从聚焦单片变为立足企业整体发展。

  以民生银行为例,其重点支持的博纳影业、太合传媒、欢瑞世纪等国内影视企业在2013年陆续公映了《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非常幸运》、《逃出生天》、《扫毒》、《奥林匹斯的陷落》、《偏执》、《少年四大名捕》等影视剧,吴宇森执导的《太平轮》和张艺谋执导的《归来》也已开机。这其中多个项目都采取了带有担保的信用贷款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原因是影视企业有形资产较少,传统的抵押贷款不仅会限制融资规模,而且会大大缩小客户群范畴。

  为了保障信用贷款模式的风险控制,银行往往采用将企业资质考察放在第一位的方式。考察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历史业绩、是否以制片作为主业、年产出规模等,以此衡量借贷对象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在界定了优质客户群之后,银行再进一步考察单个项目,根据监制、导演的作品历史、主创阵容等因素给出标准化评分,并针对故事题材、上映时间、面向受众群等不确定性因素做出主观调整,最终决定是否为该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而根据影视企业实力的不同,这类信用贷款又会区分为公司自行担保和引入外界担保两种,目前还没有不引入担保的影视项目信用贷款案例。

  万晓芳认为,各家银行对影视类投资的认识基本一致,那就是伴随企业长线发展,而并非仅针对某一两个项目。这样既可以分摊风险,又可以增强同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同时银行也为影视企业附带提供一些整合的资源协助项目推广和发行,如网点宣传、刷卡有礼等,增加单个项目的安全性。

确立投行化方向

  万晓芳向记者介绍,商业银行的影视类项目在经过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思维模式后,投行化的思路是必然的发展方向。

  在影视投融资领域,银行已经逐步形成了“融智在先、融资在后”的业务流程,并大量存在联合自身投行部开展项目的案例。根据影视企业的特点,银行会在单片项目以外提供其他业务建议和融资支持,例如2012年博纳影业的院线建设融资、2013年乐视影业的引进发行融资等,都是各家银行主动协助企业发现产业链商机并予以支持的成功案例。值得注意的是,基于行业特点的考虑,民生银行还针对性地设计了期限为18-20个月的流动性贷款项目,以解决标准化产品一年或两年整期给企业带来的不便。

  记者另外了解到,银行除信贷类业务以外,也在影视行业积极拓展股权投资类项目。万晓芳透露,鉴于电影投资的风险较大,股权投资类项目往往是民生的文化事业部同投行部、私人银行部合作完成,投资者群体限定较为严格,现已成功发行了“太合电影投资基金”等影视投资基金,下辖五六部影视作品。

  银行在影视行业的股权投资类项目上,基本取向为三类:其一为顶级导演、主创所制作的“超级大片”,票房有相对保障;其二是国外进口“大片”,每年占据中国票房市场50%以上的进口片亏损案例较少;其三是投资1000万以下的小制作电影,平均每位投资者的投资额控制在100万左右,这对私人银行客户而言,金额相对较少,不超过其风险承担能力。

  除此以外,在还款模式上,也有银行开始尝试普通还款加票房分成的形式。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为企业提供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但要求企业在票房收回成本后,盈利的部分同银行进行分成。也就是说,银行的票房分成仅针对盈利部分,且比例相较其所提供的融资比例要低很多,目前有少量影视企业在试探性地接受类似的融资项目。

  不过万晓芳也坦言,影视行业投融资的投行化模式目前在国内尚存诸多障碍。首先尚不存在一种完全客观准确估算影视项目价值、现金流的评估模型,单个项目投资的主观和意外因素较多;其次国内电影工业发展尚不完善,诸如国外“完片担保”等成熟的机制尚未建立,增加了投资的不确定性;另外,影视企业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也不完全认可,更多倾向于简单的信贷业务,尤其是投资规模较大,制作阵容较强的项目,往往认为比起票房分账的模式,基准利率上浮10%-20%的贷款资金成本反而更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