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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投资银行优先股发行的机会与风险

发布时间:2014-06-04 10:12:12    作者:陈成 时嘉颖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预计五大行优先股票面股息率将达6.0%-7.0%,中小银行将达7.0%甚至更高,三年后银行优先股的发行规模将可达8,000亿元左右。

银行优先股的发行将给保险公司带来新的投资渠道,并有利于公司在较长期限内获得相对稳定的分红收益,提升投资收益的稳定性。

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优先股,将有益于加强银行与保险机构间的战略合作,为保险主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一定支持。

□陈成 时嘉颖

近期,银行优先股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关注焦点之一。随着3月21日《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4月18日《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监管政策的陆续发布,多家银行已经推出各自的优先股发行方案并启动路演工作。对于银行优先股的发行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投资机会与风险,本文初步分析如下:

银行优先股的发行情况

(一)基本要求

根据《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一是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二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三是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根据《办法》要求,作为能为银行补充资本的合格一级资本工具,我国上市银行发行的优先股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永续性:银行优先股应为永久性证券,没有到期日和赎回激励;二是非累计性:银行优先股应具有非累计属性,对派息享有足够的自由度;三是强制性转股或减记:根据《巴塞尔协议III》规定,当发生触发条件时(即普通股充足率低于5.125%)银行优先股被强制转股或减记;四是有条件赎回:银行不可在优先股发行初期设定必须赎回预期,但允许在发行五年后对优先股进行有条件赎回。

(二)定价情况

优先股股息率是决定其对投资者吸引力的主要因素。根据《办法》规定,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应以市场询价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公开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及票面股息率;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于发行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等替代性产品的收益水平较高,且优先股投资存在现金流不稳定、偿债顺序靠后等风险因素,预计投资者对优先股收益率的要求将相对较高。当前,我国大型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利率约为5.0%,普通股的分红收益水平也达6.0%-8.0%左右,因此,预计五大行优先股票面股息率将达6.0%-7.0%,中小银行将达7.0%甚至更高。

(三)规模预测

当前,缓解银行业资本充足压力已成为发行优先股的主要驱动因素。根据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2013年我国系统重要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应达到7.5%,此后逐年递增0.4%,直至2018年达到9.5%;非系统重要银行一级资本充足应达到6.5%,此后逐年递增0.4%,直至2018年达到8.5%。根据《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核心一级资本应具有本金永久性、收益来自可分配项目、没有被赎回或取消的预期以及清算顺序列后等特征。

根据上述监管要求测算,预计银行优先股潜在发行规模约为银行整体风险加权资产的1%左右,发行规模约为7,000-8,000亿元。当前有融资计划的银行潜在优先股发行规模约为3,000亿-4,000亿元。考虑到监管机构有限制银行规模大幅增长的倾向,且目前宏观经济形势亦不支持信贷的持续扩张,因此预计银行优先股的发行规模可能会低于计划发行量,但三年后银行优先股的发行规模将可达8,000亿元左右。

银行优先股的市场影响

目前,银行发行优先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可在一定程度改善银行资本结构。优先股发行为银行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使投资者对银行资本金短缺的担忧略有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将对行业发展及估值修复起利好作用。但在银行资产质量承压、行业监管趋严及利率市场化风险尚未消除的情况下,以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金仍无法解决银行存贷比、贷款规模限制等约束,对盈利水平的提升幅度将较为有限。

二是将对股票市场形成一定挤出效应。银行优先股政策发布后,受市场预期向好及银行股上涨的推动,普通股市场表现良好。但考虑到众多银行可能都具有发行优先股的动力和预期,因此其资金分流作用将带来股票市场的下行风险,并将对其他权益资产产生排挤,致使整个股票市场的需求资金被挤出,构成利空现象。

三是对债券市场应不会构成显著影响。优先股具有类债券属性。银行发行优先股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类债券产品供给,对债券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同时,银行借助优先股补充资本金后,其资产扩张能力及信贷投放能力将有所提高,亦将对债券市场的总体发展起一定抑制作用。但考虑到潜在银行优先股规模与整个债券市场规模相比仍相对有限,因此对债券市场应不会构成显著影响。

保险公司的投资机会与风险

银行优先股投资具有期限长、风险低、现金流稳定等特征,与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相互吻合。银行优先股的发行将给保险公司带来新的投资渠道,并有利于公司在较长期限内获得相对稳定的分红收益,提升投资收益的稳定性。从国际资本市场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也是优先股的重要投资群体。

参考近期各家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利率及普通股股息率,预计银行优先股票面股息率将约达6.0%-7.0%,其中中小银行股息率或有达到7.0%-8.0%的可能,高于保险公司现有净投资收益水平,具有一定投资价值。在银行整体信誉良好,业务实力较强的情况下,投资银行优先股将有利于保险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银行作为保险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且银保合作在保险产品销售总量中仍占有较大份额。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优先股,将有益于加强银行与保险机构间的战略合作,为保险主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一定支持。此外,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开放,保险资金投资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权益和固定收益产品,债权计划增势迅猛,保险公司议价能力明显增强,有望在与银行的谈判中提高优先股收益率,并争取相关利好条件,进一步提高优先股的投资回报。

当然,作为一项新事物,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优先股也将面临如下风险:

一是流动性风险。银行优先股投资期限较长,甚至可能没有到期日,以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将需面对投资期限与保单给付期限的错配风险,并对保险公司的长期流动性管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同时,在银行资产质量承压且盈利水平逐渐下滑的情况下,能否保障优先股股息的按期支付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是投资退出风险。鉴于银行优先股无法在发行初期设定赎回条款,其有条件回购亦需在发行五年以上才可进行,预计将对保险公司投资的退出安排带来一定影响。同时,鉴于银行优先股金额较大,且其转让交易的活跃程度、交易渠道及市场需求等较股票、债券等仍有一定差距,交易机制也更为复杂,致使保险公司难以在短时期内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完成优先股转让,存在一定退出风险。此外,目前有关优先股的估值标准尚无定论,且受投资期限难以明确的影响,优先股估值难度将相对较大,致使保险公司等长期投资者在优先股退出及转让中存在一定交易风险。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保险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