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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对现行监管指标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5-04-27 08:58:48    作者:唐子佩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东方证券研究所 唐子佩

监管效果更全面系统

相比偿一代,偿二代在计量认可资产、认可负债和最低资本时更全面细致、以市场价值为主导,使得评估结果更加公允,可操作性强。

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分子端为实际资本,实际资本的变动来源于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的计量变动。就认可资产而言,在偿二代中不再采用列举法,规定认可资产是指处置不受限制,并可用于履行对保单持有人赔付义务的资产,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资产,为非认可资产。

最大的变化在于认可负债的变动,准备金的计量变动是导致认可负债变动的一大原因。在偿二代中,将准备金的认可规则与风险考量挂钩,体现出了以风险为导向的设计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偿二代中,对于资本性负债的认可规则发生了变动:一方面,根据保险公司近年来融资工具的扩充,偿二代将资本性负债的认可范围扩充到次级债、资本补充债券和次级可转换债券;另一方面,根据发行的资本性负债是否附带赎回条款,分别进行计量。

最低资本考核更加全面

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分母端为最低资本,即监管机构要求的保险公司应当具有的最低偿付能力。从偿一代到偿二代,监管规则由规模导向转变为风险导向,最低资本的计量方法也有很大的改进。偿二代的计算规则体现了以风险为导向的特点,根据风险分类进行资本分拆计算,之后进行汇总得到最低资本额。主要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将风险分为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三类,分别进行计算;第二步,将风险汇总,得到最低资本。

定性监管加入分类监管,定量监管更加精细

偿二代对于保险公司监管分类标准作出了改进,根据综合偿付能力风险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类,分类依据为两大因素:一是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否大于 100%;二是将定性风险加入分类监管,包括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分类监管评价采用加权平均法。其中,量化风险评分所占权重为 50%;难以量化风险评分所占权重为50%。

由于偿二代中定量监管要求更加精细,考虑的风险也更加全面系统,100%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更具可操作性,也更加能够反映企业的实际偿付能力。此外,将定性风险加入分类监管,并且设置50%的评分比重,体现了定性风险在监管中的重要性,也表明未来的监管重点将向定性监管倾斜。保险公司是否能够统筹全局、基于公司整体运营进行偿付能力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发行资本补充债将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

由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分子分母均有所上升,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切换对于保险公司的存量业务影响并不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资本溢额增加,即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差值加大。截至2014年中期,四大保险公司实际资本6272亿元,最低资本2985亿元,资本溢额3287亿元;保监会偿二代测试结果表明,行业资本溢额整体上升5500亿元。

偿付能力变动不大,最低资本的增加削减了资本溢额提升带来的正面作用。在偿二代之下,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财险/寿险/再保险分别为242%/219%/306%;而在偿一代下,三者分别为251%/215%/343%,存量部分的比例变化并不大。

2015年1月推出资本补充债,成为保险公司的又一融资工具,考虑到4年以上的资本性负债认可系数为0,发行资本补充债成为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一大手段。目前资本性债券的发行量还比较少,假设达到发行上限,根据企业杠杆结构的不同,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提升效果可以高达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