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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的制胜法宝

发布时间:2015-06-01 09:57:40    作者:石文平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同样面临众多风险的挑战和考验,更应注重全面风险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我国保险市场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即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C-ROSS)立足当前保险业实际,提出以风险防范为导向的监管理念,首次建立了我国保险业系统、科学的立体风险分层模型,做到了风险覆盖全面、风险计量科学、风险反应敏感,与美国的RBC(风险基础资本)监管体系和欧盟的Solvency-II等形成鲜明的对比,成为新兴保险市场偿付能力监管的代表。

化繁为简——综合因子法

人才是事业成功的关键。在涉及技术力量和资源的调配方面,C-ROSS成立了18个项目组,汇集了国内外大量的财务、会计、精算、IT、统计、金融、监管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这些人才成为打造C-ROSS的中坚力量。

在进行C-ROSS顶层设计时,设计者们坚守“风险覆盖全面”的原则,将所有与保险相关的风险纳入到监管框架,既包括难以监管的风险,又包括可监管的风险。可监管风险分为可计量风险与难以计量风险,前者通过可操作的计算来解决,后者主要通过监管工具和监管评价机制解决。难以监管风险则通过市场约束机制来解决。在技术层面,设计者和制定者吸纳欧美偿付能力监管的最新成果,以及全球金融监管的先进经验,以我为主,西学为用,自成体系。

在制定具体规则时,制定者们坚持“大道至简”。如在计量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量化风险的最低资本时,C-ROSS摒弃了欧盟Solvency-II的繁复,也避免了美国RBC的简单,主要采用简约的综合因子法,计算公式为MC=EX*RF,即风险暴露与综合因子的乘数,即使考虑风险分散效应和特定类别保险合同的损失吸收效应,其计算方法依然显得简繁有度。不仅如此,很多风险因子特征值通过多轮测试给予了明确的参考值,方便了保险企业的计算和操作。

创新之举——会计准则调整法

保险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原则,在偿付能力监管领域,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C-ROSS适应新兴市场的实际,积极平衡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之间的矛盾,自主创新地提出了“会计准则调整法”,解决了新兴保险市场基础不完备、市场效率不强的条件下的保险资产和负债评估问题。会计准则在经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成为C-ROSS计算实际资本的有效工具。现实情况下,“会计准则调整法”主要采用“市场一致性”+“摊余成本”方式来评估资产和负债,有利于外部监管估值与内部管理估值的融合,特别是在准备金方面,法定准备金和会计准备金的计量更是趋于一致。

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市场日益成熟,C-ROSS采用市场一致性评估的各种条件将不断完备;另一方面,在我国,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制度也将不断发展,与市场一致性相适应的公允价值计量越来越受到重视。无论是监管估值,还是管理估值;也无论是偿付能力监管会计制度,还是通用会计制度,都将注重财务和精算假设,更加关注对未来事项的预测和考量,这既符合会计准则未来发展方向,又符合偿付能力监管的目标,在这种意义上,C-ROSS的实施和完善又将推动会计准则体系的重大变革。

制胜法宝——穿透法

防范风险是金融行业不朽的主题。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起因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它的罪魁祸首就是金融过度创新,风险极高的次级贷款被打包成证券化产品后,在市场上不断扩散;一旦危险触发,又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风险不断传导,系统性风险和灾难在所难免。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发达,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加明显,金融创新的步伐将不断加快,风险防范成为重中之重。

如何在保险行业有效地防范金融创新带来的潜在风险,这是摆在C-ROSS设计者和制定者面前的难题。C-ROSS引入了穿透法,要求保险公司在计算交易结构复杂的金融风险最低资本要求时,对金融产品透过现象看本质,打开金融产品风险的“黑匣子”,根据各项基础资产的综合风险因子值计算该项金融产品的基础因子值,还原金融产品的实际风险,以量化的形式展现风险的影响程度,并通过第一支柱监管工具加以控制,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方面独辟蹊径。

(作者单位:江西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