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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M50报告指出 打好银行理财存量整改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0-11-26 08:43:08    作者:冯娜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冯娜娜

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优化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公告称,将原本在今年年底结束的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新规过渡期延长后,金融机构需要认真落实新规要求,统一认识,在过渡期内完成存量化解工作,进而推动净值化转型。

在此背景下,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由学术总顾问、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牵头,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组织撰写了《存量消化与循环再建并重——新规延期背景下推动存量化解的对策建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剖析了资管新规实施政策以及资管存量业务整改现状,为金融机构平稳有序推进存量资产整改、加快推动资管业务转型建言献策。

据介绍,工银理财、农银理财、建设银行、中银理财、招银理财、浦发银行、光大理财、兴银理财、民生银行、平安理财、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杭银理财、南京银行、天风证券、鹏华基金、华能信托等提供了行业建议反馈。

《报告》认为,银行理财是目前整改难度最大的资管业态。银行理财转型难度最大,化解存量资产是银行理财整改的首要任务。

化解存量资产与再造新循环需并重

过渡期是存量资产化解的过渡期,因此存量资产的消化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报告指出,存量资产消化意味着原有资金在金融体系内或者金融与实体之间的循环路径瓦解,而资金方的投资需求和资产方的融资需求并不会消失,因此资金的新循环路径再造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否则可能影响经济和金融稳定。存量资产的消化只是转型的上半程,新循环的重构是转型的下半程,只有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金融与实体之间的新循环再次建立,资管新规才能平稳过渡,才可避免带来“处置风险的风险”这个新问题。

四大典型存量资产的化解新思路

《报告》称,根据市场机构反馈,银行理财是整改难度最大的。难以消化的存量资产主要包括四类:非上市股权类资产或者产业基金、信用债、不良资产和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具。

第一类难以消化的老资产为投资期限长达10年以上的非上市股权类资产。《报告》建议,此类资产转让路径一共有三个:一是引进外部机构协助消化,二是回表,三是转让给银行债转股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第二类难以消化的资产为信用债,许多债券期限长达3年、5年、7年甚至10年以上。《报告》建议,此类资产的处置路径有两种:一是转让外部机构;二是回表或者发行新产品相结合。

第三类难以消化的存量资产为不良资产。对此,《报告》建议,处置路径有两个:一是打包转让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但是老资产转让面临亏损,可能会拉低原有理财产品收益率;二是转让给母行即回表,需要母行加大拨备计提来覆盖,同样原有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能会降低。

第四类难以压降的资产是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这类资产的消化需要借助外部力量。《报告》建议,可大力引入保险资管、社保基金、基金公司等机构,以市场化价格转让相关资产,当中亏损差价由商业银行弥补,未来需将这类机构发展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的重要投资者,原本的银行互持模式导致风险仍然留在银行体系内,并非有效模式,借助资管新规的契机,或许可以改变过去这种非健康状态。

过渡期后半程的存量化解

《报告》认为,在改革进入深水区之际,过渡期后半程可能会出现三大风险:其一,部分机构的不良显性化可能会伴随资管新规转型的整个后半程;其二,目前中国国内债券市场规模大约110万亿元,信用债大约37万亿-38万亿元,银行理财投资信用债规模7万亿-8万亿元。如果信用债两条新路径的重构没有及时衔接上,存量理财产品投资的减少可能会引起信用债市场的波动。其三,打破刚兑和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是转型过程中一定要经历的,理财规模出现阶段性下降是不可避免的,在此过程中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值得警惕。

对此,《报告》建议,金融管理部门予以重点关注,做好事前安排。在存量资产化解的同时,金融管理部门需关注金融体系内、金融与实体之间资金新循环路径的重构,避免三大风险的出现。在不良风险方面,督促商业银行做好压力测试,金融管理部门事先摸底排查,并做好对应预案;在信用债风险方面,加大鼓励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承接原有银行理财的投资主体地位;在理财产品流动性方面,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管理监督,在极端情况下做好应对预案。


CWM50报告指出 打好银行理财存量整改攻坚战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11-26

□记者 冯娜娜

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优化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公告称,将原本在今年年底结束的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新规过渡期延长后,金融机构需要认真落实新规要求,统一认识,在过渡期内完成存量化解工作,进而推动净值化转型。

在此背景下,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由学术总顾问、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牵头,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组织撰写了《存量消化与循环再建并重——新规延期背景下推动存量化解的对策建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剖析了资管新规实施政策以及资管存量业务整改现状,为金融机构平稳有序推进存量资产整改、加快推动资管业务转型建言献策。

据介绍,工银理财、农银理财、建设银行、中银理财、招银理财、浦发银行、光大理财、兴银理财、民生银行、平安理财、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杭银理财、南京银行、天风证券、鹏华基金、华能信托等提供了行业建议反馈。

《报告》认为,银行理财是目前整改难度最大的资管业态。银行理财转型难度最大,化解存量资产是银行理财整改的首要任务。

化解存量资产与再造新循环需并重

过渡期是存量资产化解的过渡期,因此存量资产的消化是当前的首要任务。报告指出,存量资产消化意味着原有资金在金融体系内或者金融与实体之间的循环路径瓦解,而资金方的投资需求和资产方的融资需求并不会消失,因此资金的新循环路径再造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否则可能影响经济和金融稳定。存量资产的消化只是转型的上半程,新循环的重构是转型的下半程,只有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金融与实体之间的新循环再次建立,资管新规才能平稳过渡,才可避免带来“处置风险的风险”这个新问题。

四大典型存量资产的化解新思路

《报告》称,根据市场机构反馈,银行理财是整改难度最大的。难以消化的存量资产主要包括四类:非上市股权类资产或者产业基金、信用债、不良资产和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具。

第一类难以消化的老资产为投资期限长达10年以上的非上市股权类资产。《报告》建议,此类资产转让路径一共有三个:一是引进外部机构协助消化,二是回表,三是转让给银行债转股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第二类难以消化的资产为信用债,许多债券期限长达3年、5年、7年甚至10年以上。《报告》建议,此类资产的处置路径有两种:一是转让外部机构;二是回表或者发行新产品相结合。

第三类难以消化的存量资产为不良资产。对此,《报告》建议,处置路径有两个:一是打包转让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但是老资产转让面临亏损,可能会拉低原有理财产品收益率;二是转让给母行即回表,需要母行加大拨备计提来覆盖,同样原有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能会降低。

第四类难以压降的资产是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这类资产的消化需要借助外部力量。《报告》建议,可大力引入保险资管、社保基金、基金公司等机构,以市场化价格转让相关资产,当中亏损差价由商业银行弥补,未来需将这类机构发展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具的重要投资者,原本的银行互持模式导致风险仍然留在银行体系内,并非有效模式,借助资管新规的契机,或许可以改变过去这种非健康状态。

过渡期后半程的存量化解

《报告》认为,在改革进入深水区之际,过渡期后半程可能会出现三大风险:其一,部分机构的不良显性化可能会伴随资管新规转型的整个后半程;其二,目前中国国内债券市场规模大约110万亿元,信用债大约37万亿-38万亿元,银行理财投资信用债规模7万亿-8万亿元。如果信用债两条新路径的重构没有及时衔接上,存量理财产品投资的减少可能会引起信用债市场的波动。其三,打破刚兑和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是转型过程中一定要经历的,理财规模出现阶段性下降是不可避免的,在此过程中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值得警惕。

对此,《报告》建议,金融管理部门予以重点关注,做好事前安排。在存量资产化解的同时,金融管理部门需关注金融体系内、金融与实体之间资金新循环路径的重构,避免三大风险的出现。在不良风险方面,督促商业银行做好压力测试,金融管理部门事先摸底排查,并做好对应预案;在信用债风险方面,加大鼓励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承接原有银行理财的投资主体地位;在理财产品流动性方面,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管理监督,在极端情况下做好应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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